行政法中的派出机关有哪些
2019-06-27 16:34派出机关,是指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派出机关有三类: 1、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必要时候”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条件下设立的若干派出机关。 2、由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时候”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条件下设立的“区公所”。 3、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条件下设立的“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