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放荒有没有法律责任

2019-07-03 11:5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2019-07-03 11:50:4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706今日律师解答 51345

相关推荐
我欠朋友钱,刑警给我打电话让我去 1回答
讨债构成寻衅滋事条件 1回答
交通事故有法院判决书合作医疗能报销吗 1回答
雇佣他人在租赁的库房内安装冷库发生火灾损失费巨大谁负责 1回答
离婚协议中可以用资产这个词 1回答
你好,在吗,想咨询一下房屋过户的问题 1回答
对方学员在我校参加军训培训,然后视网膜出现脱落,我方并未动手打对方,但是对方咬定我方打的,对方有950度高度近视情况且眼睛包括眼睛周围并无外伤,医生说高度近视是普通人视网膜脱落几率的10倍以上。和我方是否有关系 1回答
异地经侦冻结一般多久 1回答
e晨贷合法吗 为什么需要百分之十的手续费 1回答
跟私人包工头干活受伤不赔偿咋办 1回答
未满十八岁无证驾驶。 1回答
申请解除黑名单申请书 1回答
行政执法什么阶段告诉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1回答
房子袋款不还后房子怎么处理 1回答
拘留期间有手机转账可能什么情况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