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没有买房资格,2018年4月结婚前我转了22万给女朋友,6月领证后女方用我这22万加她自己的7万合计首付29万买了一套房,另税费茶水费一年的月供合计7万也是我出的,名字是两个人的,现要离婚,女方说要么房子归她给我18万,要么我给她18万,这合理么?一年时间我损失非常大

2019-11-24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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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不太合理

2019-11-24 00: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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