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19岁的时候生下了一个女孩一周岁的时候我走了抛下了她,十年过去了我想争取这个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可对死活不同意还提到了抚养费!说到这个抚养费我给不给呢?给多少呢?怎么样把孩子争取过来呢?急等 孩子10岁,没有见面
2025-07-26 14:06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作为父母一方的您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当您无法继续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时,您的孩子有权选择与另一方建立联系。 关于抚养权和监护权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决。在中国,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同意并达成协议,可以自行协商决定抚养权归属。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则可能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这通常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子女的年龄和健康状况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抚养费是基于孩子的实际需要而定,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 如果您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并且已经与对方进行了沟通但未获得满意的结果,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确保您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及是否有必要聘请律师帮助您进行诉讼。 拓宽信息渠道。通过与孩子的老师、亲戚朋友等交流,获取更多关于孩子的情况和需求的信息。 联系专业人士。如心理咨询师或家庭关系专家,他们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为您的请求提供支持。 提供证据。收集有关孩子成长的记录(如照片、视频等),以证明您的孩子仍然需要您的关注和支持。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尊重孩子的意愿和感受。最终的目标应该是建立一个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而不是仅仅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