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相亲给了女方两万块钱彩礼,秋天女方提出分手不给退还这两万块钱。我和她要,她反倒说春天定的结婚彩礼十五万,现在赶紧结婚,给她拿十三万块钱。
29天前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彩礼是婚前赠与双方共同生活的意思表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因此,即使女方在秋季提出分手且未退还彩礼,也不能主张其返还。 其次,在春季约定的结婚彩礼数额为十五万元,但实际支付了十三万元,这可能意味着男方已经履行了部分或全部彩礼义务,并且在婚礼前支付了剩余款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认为彩礼金额不足,可以要求重新协商并确认新的支付金额,或者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总之,彩礼作为一种习俗性礼物,应遵循自愿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不应受到不当限制或滥用。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