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把孩子带到六岁多,我的老公一直不怎么管,也不怎么管我,我生了病自己看,从孩子上学前两年一年给我四千块,从前年九月份开始他就不给钱了,我今年提出了离婚,他同意,只不过孩子给他,我净身出户,我这几年身体有病反反复复,你说我和他们要一笔钱吗,我们是合离,我同意把孩子给他了,我净身出户,不抚养孩子,没有共同财产,如果我起诉的话法院会判给我一笔钱吗
2025-06-12 19:49在处理家庭纠纷时,您的情况比较特殊。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经济补偿,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孩子的抚养权应归于与孩子关系密切的一方。 经济补偿方面,一般情况下,一方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或赔偿金。 然而,具体如何分配这些费用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定,包括但不限于您生病期间是否得到过帮助、是否有其他共同财产等。因此,在提出离婚并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具体的金额需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经法院确认后执行。 此外,考虑到您身体状况可能影响到对孩子的照顾能力,建议在调解过程中充分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尽可能地争取对孩子更好的照顾方式和条件。 最后,请务必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域、案件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关于离婚协议的具体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