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我16年10月生了一个女宝,现在提出离婚会有补偿吗?因为我生完小孩就一直在娘家住,婆家不闻不问的!孩子的爸爸没事就不管我们,有事那就是找我要钱!没有及时给,就发各种信息来骂我!就因为这种事他没有明说要和我离婚,可他发的内容跟离婚没两样!他说小孩子有什么需要就跟他说,其他事他一律不管
2024-11-03 17:28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哺乳期妇女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特殊保护。如果您的丈夫未尽到作为父亲的责任,并且存在虐待您和孩子的情况,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如果您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建议首先与您的丈夫进行沟通,尝试解决矛盾并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家庭法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 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或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通常会受理此类案件,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最后,为了更好地了解您的具体情况,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遭遇,以便我能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帮助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