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购买中国人寿福禄双喜保险,每年交1万元。我交了2年2万元后停交,他们说要退保只能给你8556元,我非常生气,又没办法,就暂放下这件事。前几天我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打电话,他们回答和以前一样想退只能退8556元,否则继续交。这也太霸道了吧(比土匪还土匪)!这份保险只有分红和每2年有1859元利息(他们叫生存金)两个责任,他们没有任何风险。我不理解:这个所谓保险单就是理财存款,由于是打着保险公司旗号就变得有风险了。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我想问这事情法律能管吗?我的保单号:2013210105442015005655 谢谢!盼! 电话:13066551254 孙力
2025-02-12 10:44尊敬的孙先生,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3年购买了一份中国人寿福禄双喜保险,并且从那年开始每年支付1万元保费。您于2015年停止缴纳保费,但仍然保留了该保单。据您所述,保险公司要求您退还剩余的保费金额为8556元。 这种情况是否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呢? 首先,保险合同通常规定,在未满期的情况下,如果投保人选择终止保险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在这个案例中,您已经明确表示不希望继续缴纳保费,因此您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已缴纳的保费。 其次,关于“生存金”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或保证生存金的收益。这意味着即使生存金的存在与否取决于被保险人的生存状况,保险公司也没有义务向投保人提供任何生存金的保障。 再次,虽然您提到的生存金仅包含利息收入,但是这种利息收入并不构成保险合同中的实质价值。因此,保险公司可能无法完全将这部分视为一项投资回报,而应被视为一种额外的福利。 最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或者存在其他权益受损的情况,您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建议您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的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