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男朋友以我的名义在武汉买了一套房,首付月供包括装修都是他付钱的,现在我们分手了,他带走了合同发票相关资料,目前未办证,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如果房子有争议,走法律程序应当怎么判
2021-08-03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