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生完孩子六个多月。在孩子出生第四天,我爱人得了抑郁症。至今未好,在他得病期间全家人几乎都照顾他。给他看病。以至于我得了很多月子病,包括:眼睛疼,胳膊大膀疼,痔疮等病。婆婆太疼儿子。以至于对我这个坐月子的媳妇照顾不周,在此期间总是说一些人我以后挣钱养家,照顾他儿子孙子之类的话。以至于我听了这些话就睡不着。想不开。总觉得自己以后生活暗淡无光。经常有想死的念头。但总会想起父母。我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如果离婚能让我好点的话,我愿意带着孩子离开。现在想咨询。像我这种情况提起诉讼。孩子能不能判给我。法院会宣判我离婚吗?这是我担心的问题。
2016-12-31 18:28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建议聘请律师,依法维护权益,您可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为您安排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