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咨询下 因家庭矛盾媳妇要跟我起诉离婚 叫她好几次不回来 现在她在娘家住 有个两岁多儿子 , 现在孩子都不让 我带回家 如果我孩子带走 她说就把孩子弄没死 没闹矛盾 这几个月都不回家 离婚我要孩子 法律会怎么判呢
16天前您好!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妻子确实存在虐待行为或对孩子造成了严重伤害,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并可能判决您获得孩子抚养权。然而,这需要具体案例分析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支持。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共同的抚养教育义务。如果您的孩子遭受了严重的身体或心理伤害,且这种伤害是由于一方的行为导致的,那么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将孩子归还给对方。 其次,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37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请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即使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也不影响其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的有效性。 最后,如果您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建议您先收集证明您的努力和付出的相关证据,如孩子成长记录、照顾孩子的照片、视频等。同时,也可以寻求社会工作机构的帮助,以证明自己作为父亲的角色和对孩子的贡献。 请注意,以上仅是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因此,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