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姓何,是一名女摄影师,今年10月份到北京找摄影工作,通过网络,天津威汀之旅旅拍找到了我,并让我去巴厘岛做旅拍摄影师,当时电话里说的条件很好(这里我没有电话录音没有证据就不说了)我在和家人商量后于10月18号去天津于公司签订了合同(如图)12月6号我在上飞机的前几个小时跟我说这个月没有底薪,接一单,500块钱。我要求有1000块钱的补助,他们答应了。我来巴厘岛至今12月29号,只接了两单婚纱拍摄,是1000块钱,他们没有给我。今天跟我说以后5000底薪改成2500底薪。我想知道这份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迄今为止没有给我发过工资,微信聊天记录我都有保留,可以告他们吗?
2017-12-29 19:37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