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是我和我老公在外地工作,老公的妈妈在区县,区县有一套我和老公空着的没住的新房。三天前,我老公的妈妈,在没有告知我和我老公的情况下,把我老公名下的这套新房租了出去,与中介和租客签订了一份一年的租赁合同,给了租客一把房屋钥匙并收取了对方房租+押金2.4万元整。当天晚上我和我老公得知这个事情,盘算了一下这一年内我们会回去住这个房子,所以就是不能用于出租的,从心理上也不接受出租。立即让妈妈向对方表示歉意,告知了情况,表明不能出租,退还全部租金押金,并按合同约定赔偿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现在的状况是,中介与租客都不愿意接受,拒绝与我们沟通,没有人愿意来接手我们退还和赔偿的违约金,不接电话不回短信。
2021-05-3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