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年前有个对象在我家怀孕跑回家生了孩子,6年没带回家。这些需要怎样赔偿。
回答数:7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所生育的子女,不论是否与父母分开居住,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你的情况中,你的前配偶有权要求分割你们共同生活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存款等。此外,如果孩子出生后一直由你抚养,你也有可能获得相应的抚养费。然而,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912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401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