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前夫2012年10月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是在本年底前给我三万元房屋规他,如果到年底前不支付我三万元那么次年将所有房产二分之一规我,可是离婚不久他就反悔了,说房子没有我的,钱一分不给,也不愿意我在家住,他和另外一个女人过日子,我是单身在外面租房子住,前夫还说民政局的协议书不受法律保护,协议书说的都无效,我的大部分东西都在家里,他不让我上锁,我屋里的东西他们随便动,换了几把锁都被他撬坏了,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真如他所说的房子没我的份儿,我也不能总租房子,年龄大了也没什么经济来源,租房也是负担。
2021-08-0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