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两个月了,公司总部在北京,委托我组建建深圳分公司,与本地物业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招聘等,但至今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至今两个月了,我和深圳分公司的人未获得一分钱劳动报酬,公司以深圳没有销售业绩为由,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派人把深圳职场的门禁密码换掉,办公设备搬走,把我们赶走,却不支付工资更没有任何赔偿。请问这样,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2021-07-14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