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离婚了,协商有争议今天我老公起诉发院传票电话打过来了。2010年他父母出9万块钱加上我自己出6万多付了首付买婚房写的他名字,当时我们还没打结婚证。婚后三年我们共同赚的钱都归他管理支配,拿我们共同赚的钱他每月去房贷,在这三年后我们经济分开,他还房贷(别的都不管)。我赚的钱养女儿、管家里开支,家里的人情开支。在这之间我们房子装修借了7万多,是我后来经济分开后我自己个人还的借款。后来他房贷都困难。我们商量买了车跑滴滴软件写的他名字,车子是九 万买的,我当时个人拿了5万多。之后一直吵离婚现我无心上班,他2016年底一直把女儿藏起来到现在都不让我想见要挟离婚。走法律途径,财产和女儿想归我有什么不利
2021-07-20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