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一个外地人,我在天津居住。我想离婚,想问问关于离婚的政策。我有一儿一女,在杨柳青有一套房子,首付借的钱还没还完,还有带款,我们家有一辆汽车,当初买房子是我借的钱付的首付,车是全款买的,大众宝来,车写的我对象的名字,房子写的我的名字,如果离婚,这些东西应该怎么分
回答数:643
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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