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沂南县一村民,今年七月份,村委会说要农民流转土地。说是上海一老板要流转我们村的土地种有机蔬菜。让村民签流转协议。当时很多村民都签了,后来发现根本没有什么上海老板,而是几个本地人。他们承诺如流转成功,村干部可获巨大利益。所以村书记不遗余力让村民流转。说只要签议,余下的事情村委会全部代办。很多签字的村民因担心他们流转地的目的不纯。许多人不想转让土地。拒绝领流转土地的所得。村委会在不通知村民的情状下,将签字村民的土地转让所得直接打进惠民一卡通中。他们的做法合法吗?村民能要闯自己的土地吗?请律师给解答指点。谢谢!
2021-04-2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