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福建泉州的,今年33岁以前有过一次婚姻有一个儿子 ,后来因为性格不合我们分开很多年,我遇到了现在的老公,2013年在生了一个儿子,2012年跟他一起努力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只写他的名字,房子钱多是他出,生活费多是我出,2016年我才回去离婚和现在的结婚,现在又怀孕4个月,然后男方要离婚了,我们也谈了很多没有用了我同意离婚,但是他要我净身出户,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
2025-02-10 02:34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您已经与前夫分居多年,并且在2016年决定结束这段关系并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这表明您对这段婚姻的态度是非常坚定的,因此可能不会得到太多的经济补偿。 由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属于男方所有,如果女方愿意接受房产作为财产分割的一部分,则可能会有部分补偿。但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以及你们之间的协议来确定。 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家庭中做出了贡献(例如抚养孩子),则可能有权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这需要证据证明您的贡献,并且还需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 最后,建议您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避免进一步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