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感情不合分居两年,现有房产一处,房子写她的名头,但买房子时是我父母出资我俩给我父母写的欠条,婚内她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她离婚的条件是房产和车都归她所有,我净身出户,我想问下婚姻法对她名下的我们的房产怎么判,他在婚内取得的中级会计资格证离婚应对我有如何补偿,她考会计资格证在家待业两年,希望能答复我法律条文我准备起诉离婚
2021-05-08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