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己婚男人18年前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款是男人付的,后面的按揭贷款是我把房子出租,以房养房的方式付的,写的是我和他两个人的名字!11年前他因家事失踪了5年,还签了一份让我还按揭的协议,6年前,按揭贷款还清,他就起诉赶走房子的租客,要还了按揭贷款后多出的一半租金,还霸占着房子,物业费还让我出一半!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孩子,他失踪后到现在从未付过抚养费,还说我起诉他,法官判多少他给多少!现在出来说我只能分到百分之二十五,他老婆占百分之五十,我分他的百分之五十,我想问一下,我这样的情况能分多少!谢谢
2021-07-1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