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去年在上海骑电动车给店里送外卖时,不小心碰伤另一位骑电动车女士的腿,但是我现在离辞了不在那店里上班了,现在对方要求理赔了,我应该怎么办?还能找之前店里的老板承担理赔吗?法院已经发传票了,我应该怎么办?请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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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原来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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