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2019-08-11 15:3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   2、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明;   3、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2019-08-11 15:30:1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908今日律师解答 43357

相关推荐
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解除会不会留下案底 1回答
行政处罚15天,还要给受害人赔偿吗 1回答
微博不还钱会怎么样? 1回答
dpl工伤事故不了邮政iu的胸应该赔偿多少钱 1回答
110报警中心在线咨询 1回答
交通肇事死亡,受伤先赔偿谁 1回答
请问宾馆二次收费违法不 1回答
你好,我是干天工,朋友介绍的老板,就没有签合同和写欠条,两个多月了没拿到钱该怎么办 1回答
没有劳动合同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 1回答
你好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个人手机号泄露他人怎么办 1回答
离婚了女方户肯和男方签分户口女方为副本这样女方能享有田地拆迁款吗 1回答
合伙做生意怎么算诈骗 1回答
而且还多次用这件事威胁我逼我跟他开房 违法么 1回答
以前有过卖淫嫖娼的前科,不到三年再次卖淫嫖娼怎么判刑 1回答
交警在线解答咨询免费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