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于去年在常熟买了一套房子,首付18万,银行贷款64万,现在每月还贷款五千多,但老公从去年八月份就去了柬埔寨,从今年开始就没有寄钱回来。我是一个普通家庭妇女,现在跟我姐打工,一个月四千块钱。我还要养着不满十岁的小儿子,房租也要一千多。所以现在我根本就没能力供房了!我现在想问两个问题:一是我们是期房,我老公不在的情况下我能不能把房子卖了?二是我老公在国外到现在为止不说房贷就连孩子的生活费都没寄一毛回来,我想离婚。
2021-05-08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