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纠纷哥上街举牌辱骂弟弟违法吗?
2024-09-02 05:4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一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上述两种行为,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此,在此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只是在公共场所使用标语或传单等物品进行表达,其行为并不属于刑法中的“公然侮辱他人”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类型,而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以及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 建议您联系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