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出全资为在外地工作的女儿在柳州买了一套期房,由女儿夫妇公证委托我办理一切购房手续购房手续,合同仅写女儿姓名,2016年女儿协议离婚房产归女儿,现要办产权证原委托书可以办产权证吗?产权完全归女儿吗?
2024-12-03 20:2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因此,即使房屋已登记在您的女儿名下,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更名过户。 关于您提到的委托书的问题,虽然合同上只写了女儿的名字,但该委托书实际上代表了您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且您作为委托人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因此,在女儿离婚后,如果需要办理产权变更或者出售等事宜,可能还需要考虑重新签订或修改委托书,以确保其效力和范围能够覆盖新的情况。 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便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