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六七月份在一个现金贷平台(上海拍拍贷)借了两笔借款,一个是4200元(实际到手是四千几十元,我现在才知道这是砍头息),期限是六个月,每期还的是758.63元,现在还剩最后一期,还有一笔是借款1374元(实际到手是1243.47元),这个还有两期,我现在就想问下,这剩下的部分在法律上,还需要还款吗?不还款的话,法律保护吗?
2017-12-24 12:29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