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想请教婚姻法第十二条
回答数:437
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426 人今日律师解答 4854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