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的预收款5000元,收据上写的是预收款,因为我的原因不想租了,这5千的预收款能跟商场要回来吗?
24天前在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或预收款时,通常会明确表示该款项是用于特定用途(如购买商品、服务等),而不是作为违约金。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未对这部分款项进行特别说明,则可能被视为预付款而非预收款。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导致另一方损失时,原则上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已经决定不继续租赁,并且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您有权要求退款,那么法院可能会认为您的请求不合理,拒绝支持。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分析。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获取更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