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闯民宅并殴打他人还强行把他人带走并非法拘禁数罪并发能判多少年
2019-07-20 19:26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89年11月30日印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通知的第六条规定: 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殴打他人: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