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四年,有一个女儿三岁了。没打结婚证,结婚送彩理十万。男方就不说不过,还想让听他们的话,想让我说不过了?如果我说不过了彩理就得退还男方是吗
2025-05-21 02:30在您和配偶的婚姻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基于法定婚姻或事实婚姻而建立。如果您没有正式办理结婚登记,那么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属于事实婚姻。 关于彩礼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形有。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不宜结婚,另一方知道该情况并不同意结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具体到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配偶没有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按照上述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然而,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并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