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结婚前我老公买的新房,写的是我们俩的名字,但是去年骗我卖了,我没拿一分钱,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我还能分到钱吗
23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否登记在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未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 此外,即使房子已经出售并转移给他人,您仍然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房屋或相应价值的部分款项。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你们之间的协议约定。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或者具体的解决方案,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