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单亲妈妈,孩子1岁8个月离婚!离婚后在一家私立幼儿园边工作边带孩子,月收入1500元!现在孩子四岁了,要正式步入幼儿园生活!前夫每年给4000元生活费!县城里现在上一个一般的幼儿园一年要10000左右!要求对方一年付一半教育费用,对方拒付,我可以重新起诉他吗?
2024-12-06 04:10您的情况属于双方协议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您与前夫已经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约定由您支付孩子的部分教育费用,那么您可以依据这一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支付义务。 然而,如果前夫拒绝支付教育费用,您需要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请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