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原告于2020年8月份通过中介被告一公司的员工郭 先生购买位于黄岛区金沙滩路金沙悦府小区住宅一套,被告郭先生 微信聊天和电话承诺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后,项目渠道归属被告一公司的员工郭 先生,并将佣金15000元返还于原告,但自房屋交易完成后至今一直拖欠佣金,原告先后多次向被告催要佣金,被告迟迟拖延不予给付,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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