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东乡区交通死亡赔偿标准
2021-01-21 17:242021年东乡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内容: 1、医疗费 凭票据,包括住院发票、门诊收据 2、60周岁以下的,死亡赔偿金:城镇21873×20=437460元,农村8781×20=175620元. 3、丧葬费43582元/年÷12×6个月=21791元. 4、残疾赔偿金 城镇21873×20×伤残系数(%),农村8781×20×伤残系数(%) 伤残等级需要司法鉴定 5、农民误工费 78 元/天(2013年度农林牧渔在岗职工年均工资28569/365) 误工时间需要司法鉴定 6、城镇居民误工费119元/天(43582元/365) 出院后误工时间需司法鉴定 7、护理费 87.8元/天(2013年居民服务业在岗职工年均工资32051元 /365) 出院后护理时间需司法鉴定 8、被抚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住院伙食补助费 15元/天 10、营养费 15元/天 营养时限可以司法鉴定 11、交通费 按实际票据 12、鉴定费 按实际票据 13、住宿费 按实际票据 法律无明确规定 14、近亲属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在医疗纠纷等案件可主张 15、财产损失:施救费、拖车费、手机、钱物、汽车贬值等 需要充分证据 16、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50000元 17、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按实际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