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老公婚前首付了一套房子,婚后贷款基本是他在还,没有任何婚前协议,现在的房产也没有加上我的名字,,目前已分居半年,从产检到生孩子以及生完孩子的费用都是在承担,家里的日常开销都是我在承担,我想离婚,我们婚前他那边有一个男孩,一直在老家他父母看着呢,现在13岁了,婚后我们有一个女孩12个月,我有稳定的工作,月薪5000左右,能够养活孩子,请问律师如果离婚我如何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财产怎么分配?
2021-01-05 14:34如果婚前购房协议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共有人一经登记物权即为成立。你们的婚姻关系是物权变动的原因---因为婚姻关系所以一方自愿在本该属于自己婚前财产的房产证上加上了对方的名字,由此相当于赠予了对方房产的共有权,依据《物权法》公示公信,那么房屋自然是属于共有权人的共同财产。除非能证明该物权的获得时存在瑕疵的,譬如欺诈、胁迫等可以撤销情况或者其他法定事由。 2,婚前购房协议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婚后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