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打架 有个朋友帮他打架了 之后进派出所了 需要赔偿 然后儿子朋友的家长把这个赔偿给交了 之后那个朋友来找我儿子要这个钱 让我儿子给打欠条 我儿子给人家写了 之后儿子攒钱把这个钱还他朋友了 然后他那个朋友给我儿子写的收条 现在我才知道这个事 我想知道这个债务关系成立吗 写的欠条有效吗?我可以拿欠条和收条起诉吗 能追回这个钱吗?写欠条的时候儿子未成年还在上学 现在成年了
2021-01-14 19: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因此,未成年债务人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依法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事后追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未成年人在十周岁以下,那么他写欠条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欠条自然没有法律效力。如果未成年人在十周岁以上的话,那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欠条的内容是他所能单独承担的,那么该民事活动属于有效民事活动,欠条是有效的。但是欠条的内容不是他所能承担的,而需要监护人的支持同意的话,那么该欠条如果没有监护人的同意而签下的话,是属于无效的民事活动,欠条也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