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想咨询一下关于贷款的案子。我爷爷在以前生活贫困的时候向信用社贷款了190元和搞集体时候分了一头牛(这个牛是一个队都划分的有),现在银行强制收回这个钱,俗话说的好,父债子还,这个我知道,可是那时候没有任何的凭证,现在银行说,那时候借了本金2900元(那时候是2005年),现在连本带息要还7000元,说现在银行实行什么清息,我爸爸现在是不是非还不可。可这个利息也太高了吧。再说这个钱也不是我爸爸借的,爷爷也已经去世了,像这种贷款该如何办?今天我去信用社了解了一下情况,说以前的老贷款结算到2005年,利息与本金结算一起共2900元,现在又按2900元结算利息4000元,共还7000元。
2025-07-27 21:40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父债子还”这一说法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下。通常来说,“父债子还”是指父亲去世后,其债务由儿子或女儿继续承担的情况。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支持您所说的情况,并且涉及到了个人财产继承的问题,因此无法简单地以“父债子还”的原则来解决。 其次,关于银行要求偿还的金额,您提到的本金为2900元,而根据信用社的说法,这笔借款从2005年开始计算利息直至今日,共计产生了4000元的利息。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利息超过了法定最高利率标准,则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视为非法所得,需要返还给债权人。 再次,如果您认为银行的要求不合理,建议您先与银行进行协商,尝试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这个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如果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