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7月入职。海外援助工程。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手里。工资12000 分基本工资2700加海外补助9300。公司缴纳五险一金。 前几个月缴纳在上海,18年开始,缴纳在芜湖。 2020年1月回国探亲,因疫情原因,没能再去。公司于9月让我主动签离职报告。本人未签 请问,公司辞退我,应该有补偿吗?补偿多少?
回答数:774
可以要求补偿,无故开除的,工作每满一年可以要求2个月的本人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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