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判给对方二十万,可之前差别人的钱和孩子的生活费判一人一半现在对方不给,就要二十万,我能不能在这二十万里扣出全部费用?
2025-02-24 00:28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考虑双方对家庭贡献的大小、经济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自的份额。 如果您认为对方未履行判决义务,包括支付子女抚养费和生活费等,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或执行生效判决。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