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怎么办理过户
2020-12-13 10:53您好,一、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继承权的公证分为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公证的时候需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多提供一份已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后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