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2020年5月25日入职公司的,一个多月后公司要求签劳动合同,但是只要求签个名字,剩余的都不填。公司在2021年1月9日的时候微信工作群上说解散电商部,并赔我们10天的月均工资,工资截止到10号,并填写了离职申请表(填辞退)同时我们要求了要公司给辞退通知,老板微信回复“都一样”拒绝了,要求归还劳动合同被推行政人员,隔天我们找了劳动局的人请求帮忙要回合同到现在都没给回,我们决定申请调解纠纷或仲裁。12号公司前台微信发通知给我说于2020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希望续约并不低于去年待遇续签合同要求我们回去。 问题1.公司之前说解散后面又反悔这样是合法的吗?
2021-01-14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