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中山市有房产,不久前离婚了,房产是我和前妻的名,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所有,离婚后房产还没有过户到子女名下,子有的抚养权归我,我不是中山户籍,这样的情况,我可以把户籍迁到中山吗?

2019-09-03 22:5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关于户口迁入的问题,需要经过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同意才可以,如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同意,需要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相应的文书,具体的建议咨询迁入地和迁出地的公安机关。

2019-09-03 22:57:3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713今日律师解答 51408

相关推荐
淄博金利劳务派遣公司2019处理工伤要求 1回答
支付宝合同司法鉴定50 1回答
8坐车拉朋友回家违法吗 1回答
开发法院对西静庵案开庭判决 1回答
欠房租跑路被抓到会送看守所 1回答
技术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有没有法律效力 1回答
为非法平台提供支付通道可以负刑事责任吗 1回答
你好我想咨询二手房买卖问题 1回答
3人寻衅滋事涉恶怎么判 1回答
父亲欠债债主能起诉他儿子吗 1回答
劳动仲裁输了公司可以无理由上诉吗 1回答
别人欠我钱不还可以到他家里去搬东西吗? 1回答
工商终止消费纠纷后顾客还到店里闹怎么办 1回答
不知情的情况下卖假五粮液怎么办 1回答
房租没到期房东不退押金还要交电费才让走合理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