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中山市有房产,不久前离婚了,房产是我和前妻的名,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所有,离婚后房产还没有过户到子女名下,子有的抚养权归我,我不是中山户籍,这样的情况,我可以把户籍迁到中山吗?
回答数:483
您好,关于户口迁入的问题,需要经过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同意才可以,如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同意,需要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相应的文书,具体的建议咨询迁入地和迁出地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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