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离婚的女土,我在2012年和我现在的老公在一起,他有个男孩,我有个女孩,但是到现在没有办结婚证,在2014年我老公家拆迁分到了二套房子,我没有户口迁过去,也没有办结婚证,所以没有我的份,,可是以后对我一点保障没有,如果办了结婚证对我保障吗?我女儿可以住吗?等一连的问题。
1天前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当办理结婚登记。因此,您和您的丈夫在2012年已经结婚,并且有了孩子。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没有办理结婚证,你们之间的关系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想获得更多的法律保护,您可以考虑申请补办结婚证,以确保您和孩子的权利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关于房产分配问题,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否有结婚证,您的丈夫都有权将这套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至于是否可以让女儿居住在这个房子里,这需要您与丈夫协商决定,因为这是涉及家庭成员权益的重要事项。 最后,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为自己的权益争取最有利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