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和。老公提出要离婚。我和他有一个一岁2个月的宝宝。这样的话,孩子会判给谁?另外还是没跟谁的那一方需要给孩子多少生活费呢?
2024-11-29 03:31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的问题时,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有关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若干问题的意见,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成长环境等因素,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归给与孩子共同生活的那一方。 然而,在具体情况下,如果一方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归属。此外,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抚养权归属问题,并就子女的生活费用达成协议。 对于生活费的支付,法律规定一般由无过错的一方承担,即没有虐待、遗弃等情况发生的一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无过错方必须支付全部生活费,而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最后,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