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劳动争议案以仲裁,对方没执行,我送到法院执行庭了,打了好多电话执行厅的人每次都是下星期下星期,到现在还没结果,我想问一下执行厅接到我的案子有时间限制吗
2021-01-14 20:30您好,对此是有期限规定的。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案件承办人。承办人员确定后,法院要以适应的方式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符合回避条件的法官提出申请回避。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