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把我的小狗在新月宾馆门口撞死了跑了,我拦个出租车在胡营路口把他截停了。然后协商赔偿6000。项城东方派出所出的有证明。近期他说因保险公司赔他3600所以他只愿意给我3300。我不同意。双方争执。他说无所谓,再过几天一分钱也别想要。我想去法院告他,请问可以吗?
2024-09-10 08:5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一项民事诉讼案件。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并且您需要获得赔偿,那么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证据,例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此外,您也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调解,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操作细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