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离婚,有三个孩子,两个小的判给男方,但一直在我这里,我妈带,现在他要把孩子要回去,我们都不想给他,孩子也不愿意去,。而且他没给过生活费,从2015离婚到现在就要来了15000块钱,从来没有看望过孩子,孩子不想跟他去,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2025-04-14 17:15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您提到的情况中,男方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包括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和看望孩子。 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来保护您的权益。 与男方协商解决。可以尝试与男方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并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可能需要一些耐心和理解。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男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寻求法律援助。律师可以帮助您收集证据,维护您的权利。 考虑法院介入。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男方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比如申请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用或探望权等。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定要尊重事实,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采取极端行为。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家庭咨询师或调解员协助处理,以期达到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