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跟我老公感情破裂他一直又不肯离婚,现在他家征用,按户头分房子,我有一个户头,一个户头钱是20万,不要钱可分75平方安置房,孩子一个,但是按两个小孩来算。我怕他家什么都不算在我名下,以后打离婚官司我能拿回我应得的财产吗?
2024-12-21 05:18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则该财产归其所有;如果属于共同财产,则应当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分割。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您可能认为自己和您的儿子(如果您的孩子)应该有权获得房屋的产权份额。然而,您需要考虑的是,在中国,家庭成员之间通常不会对房产进行平均分配,而是会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和贡献程度来进行分配。 因此,建议您与您的丈夫沟通,并了解他的立场和想法。如果您仍然希望保留部分权利,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这个问题。